夫妻一方透支信用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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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透支信用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对此北京双冠律师事务所赵锦华律师为您解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透支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情况不同所得的结论不同。一般情况下,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透支大额信用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当事人透支信用卡用于个人挥霍,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第一种情况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种情况很难认定为共同债务。

但很多情况下,另一方对信用卡的存在不知情。信用卡消费清单是可以查得到的,如果离婚的时候有未偿还的信用卡,可以从消费清单上的透支资金的用途来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偿还,否则未透支的一方无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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