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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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频发。年近八旬的张先生接到电话邀请参加某活动,活动场面甚是火爆和高档,在活动中某投资基金公司向参会的人员出示了若干个投资项目的合同,参会人员向该公司投入资产就可以成为合伙人,有权参与项目的盈余分配,分配比例年化12%-15%不等,投资满一年可以退伙,收回投资的本金。张先生认为回报率并不太高,应该不会被骗,便将家中所有的资金800多万元全部投入该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三份《合伙协议》。入资第一年,张先生仅收到了一笔承诺的收益款,但当临近退伙时,张先生发现该公司突然不活跃了,工作人员锐减,办公地址也发生了变更,张先生要求退伙,遭到该公司拒绝。有多名与张先生相同经历的投资人选择向经侦报案,但经侦至今未立案。张先生只能先选择民事诉讼,并委托北京双冠律师事务所赵锦华律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及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目前法院及仲裁均胜诉,案件转入执行阶段。在执行阶段,赵锦华律师通过查询对方账户,发现该公司从2018年开始就在转移公司财产,目前公司账户仅剩余一百余元。

北京双冠律师事务所赵锦华律师提示大家:投资前一定要谨慎,在入资前一定要向专业人士咨询,以防掉进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陷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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