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要告知疾病有法律依据吗? 结婚前要告知疾病有法律依据吗?已关闭评论 911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婚后发现对方隐瞒疾病的,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畴,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北京双冠律师事务所 官宣号 北京双冠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赞 0 分享